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蓮花新城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公告

發布時間:2023-12-26 16:04:52瀏覽:636

為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及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,根據《鄂州市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實施方案》(鄂州政辦發〔202219號)、《鄂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》(鄂州政發〔202219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項目房源情況,現將蓮花新城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

房源情況

本次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(以下簡稱保租房)共計1個項目146套房源只租不售,包括蓮花新城項目9號樓146套。


序號

項目名稱

套數(套)

面積(㎡)

1

蓮花新城9號樓

73

86.75

2

蓮花新城9號樓

38

123.63

3

蓮花新城9號樓

35

122.23


申請審核

(一)申請對象:按照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優先、申報公租房保障優先的原則,包括教師(含鄉村教師)、醫護人員、環衛工人、公交司機、快遞小哥、社區工作人員,文化、體育、民政、就業、住房保障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輔警等從業人員,以及機關事業單位、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產業園區等單位工作人員。

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,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
1.申請人年滿18周歲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
2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申請區域無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35平方米。已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,在交付前視同無房。

3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。

(二)申請方式:申請人可通過“鄂州市住建局辦事服務”微信公眾號提出申請,根據要求將申請資料上傳申報系統。


圖片1

(三)申請材料:

1.《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》;

2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身份證和戶口簿;

3.婚姻狀況證明(已婚人士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明,單身人士需自擬婚姻狀況說明,簽字按手印)

4.本人及配偶的住房狀況證明市民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或鄂匯辦APP查詢,需包含家庭所有成員

5.工作證明

6.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。含多孩家庭和三代同堂的相關說明。單位集中申請的還需提供申請匯總表和申請單位營業執照( 法人執照)。

(四)資格審核:運營單位應按照準入條件,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,申請人取得承租資格。


配租方式

(一)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,依據提交申請的順序開展現場選房工作,一戶家庭僅可對一個項目房源進行申請,不能重復申請。

(二)選房家庭需在規定時間內,持有效證件與項目運營單位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,辦理入住手續。逾期未簽訂的,視為主動放棄。未完成裝修房源,入住時間以運營單位實際通知時間為準,租金自交房之日起計收。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70%收取,原則上三年調整一次。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的房源租金為市場價租金。


其他事項

鄂州市城控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負責本次政策解釋、資格審核、選房及入住工作。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負責資格抽查監督工作。

運營單位咨詢電話:

鄂州市城控資產運營有限公司

027-53018850

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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