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及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,根據《鄂州市加快解決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住房困難問題實施方案》(鄂州政辦發〔2022〕19號)、《鄂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管理辦法》(鄂州政發〔2022〕19號)等文件精神,結合項目房源情況,現將蓮花新城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房源情況
本次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(以下簡稱保租房)共計1個項目146套房源,只租不售,包括蓮花新城項目9號樓146套。
序號 |
項目名稱 |
套數(套) |
面積(㎡) |
1 |
蓮花新城9號樓 |
73 |
86.75 |
2 |
蓮花新城9號樓 |
38 |
123.63 |
3 |
蓮花新城9號樓 |
35 |
122.23 |
二、申請審核
(一)申請對象:按照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優先、申報公租房保障優先的原則,包括教師(含鄉村教師)、醫護人員、環衛工人、公交司機、快遞小哥、社區工作人員,文化、體育、民政、就業、住房保障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氣、輔警等從業人員,以及機關事業單位、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、產業園區等單位工作人員。
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,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.申請人年滿18周歲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2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申請區域無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35平方米。已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但房屋尚未交付的,在交付前視同無房。
3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。
(二)申請方式:申請人可通過“鄂州市住建局辦事服務”微信公眾號提出申請,根據要求將申請資料上傳申報系統。
(三)申請材料:
1.《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》;
2.申請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身份證和戶口簿;
3.婚姻狀況證明(已婚人士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明,單身人士需自擬婚姻狀況說明,簽字按手印);
4.本人及配偶的住房狀況證明(市民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或鄂匯辦APP查詢,需包含家庭所有成員);
5.工作證明;
6.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。含多孩家庭和三代同堂的相關說明。單位集中申請的還需提供申請匯總表和申請單位營業執照( 法人執照)。
(四)資格審核:運營單位應按照準入條件,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,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,申請人取得承租資格。
三、配租方式
(一)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,依據提交申請的順序開展現場選房工作,一戶家庭僅可對一個項目房源進行申請,不能重復申請。
(二)選房家庭需在規定時間內,持有效證件與項目運營單位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,辦理入住手續。逾期未簽訂的,視為主動放棄。未完成裝修房源,入住時間以運營單位實際通知時間為準,租金自交房之日起計收。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租賃住房市場租金的70%收取,原則上三年調整一次。面向社會公開招租的房源租金為市場價租金。
四、其他事項
鄂州市城控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負責本次政策解釋、資格審核、選房及入住工作。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負責資格抽查監督工作。
運營單位咨詢電話:
鄂州市城控資產運營有限公司
027-53018850
特此公告。